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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21 06:37:33    点击率:次   来源:

  

海师办〔2014〕52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海南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省重点大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提高认识,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学工作的认识。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紧密围绕教学工作展开,深化教学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落到实处。

(二)坚持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从学校领导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都要关注本科教学工作,要关心、支持教学改革。学校党政一把手为全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院系党政一把手为院系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副系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三)坚持各级领导听课制度。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3节,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教学单位院长、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教学单位正、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

(四)坚持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教学工作会议,校长办公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全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五)不断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建设和改革的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公共教学条件建设、实践教学、教改立项、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优秀教师奖励、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等各类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六)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由教务处牵头实施并统一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解决专业建设中所涉及到的实验设备、实践基地、师资队伍、图书资料以及经费投入等问题。学院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建设思路、改革方案、教学条件等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

(七)科学、合理规划专业结构布局。坚持做优做强教师教育专业,积极发展应用性专业,在充分考虑生源及就业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学校实际适度开展新专业申报工作。有些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紧密相关,但与人才需求不一定很对口的专业要积极进行专业改造拓宽专业口径,细分专业方向,增强专业适应性。

(八)扶持、指导新办专业建设。对新办专业,一次性投入一定额度的专业建设启动经费,充分保障师资队伍、教材、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确保新专业达到合格标准。

(九) 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对上一年录取平均分低于学校当年同批次录取平均分的专业,或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学校当年平均就业率且排在后三名的专业,予以预警并控制招生规模;对连续三年就业率低于学校当年平均就业率且排在后三名的专业,予以减少招生规模直至停招。

三、坚持内涵发展,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十)坚持加强学科基础、拓宽专业口径的原则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破专业壁垒,打通“师”与“非师”界限,设立学科平台课程,加强对学生的学科基础培养,拓宽学生的专业选择。设置灵活多样、满足市场需求的专业拓展课程模块,以实现人才培养出口的多方向。

(十一)推进“大类招生  分流培养”改革。在部分试点专业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招生录取改革,扩大按宽口径招生,在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专业意愿的前提下,实施二次专业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十二)推进“卓越教师计划”。选择教师教育类部分省级特色专业进行试点,进行“优生优培”,落实方案,稳步推进,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

(十三)实施主辅修制度和双学位教育模式。鼓励更多的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更多的选择和发展机会,加快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就业竞争力。

(十四)探索国内联合培养模式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与境内外高校联合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学生对外交流学习计划,鼓励更多学生到境外实践,积极为学生创造“第二校园经历”。

(十五)加强教学研究和教改实践。通过设立教学改革专项经费,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教改立项,引导学校教学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考核评价方式、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研究、改革与实践。通过教改研究和实践,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

(十六)大力加强课程建设。按照改革通识教育课程,重点建设专业课程,强化实践课程的思路进行课程建设。以公共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构建课程教学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推进网络资源共享课建设。

(十七)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双语课程建设。学校加大力度加强双语教师的培养,要求选派出国进修的教师有针对性地进修一门适宜为本科生开设的双语课程,回国后承担该门课程的双语教学工作。为鼓励双语教学主讲教师的积极性,适当提高其教学工作量核算系数。

四、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十八)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和建设。构建由实验教学、专业实习、教育实习、科研训练、学科及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组成的,以基础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教学三层次有机结合并辅之以各类课外实践活动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25%。

(十九)加强实验教学建设。优化实验课程体系,完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更新实验项目,加大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的开设比例,围绕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需要,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严格实验教学管理,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十)加强实习指导和管理。加强专业实习和教育实习的规划,明确实习的目标、内容及要求,明确参与实习工作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职责,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对参与实习工作各类人员的考核和评价,保证并不断提高实习质量。

(二十一)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训练及学科和科技竞赛。通过设立本科生科研基金,以及学科和科技竞赛专项经费,支持学生参加学校本科生科学研究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各级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鼓励本科生参加教师的科研团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项以及成果、档案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对竞赛项目的遴选、组织和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加强教师对项目的指导,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学激励机制

(二十二)坚持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由教授授课的比例。教授、副教授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上一门完整的课程,并应承担一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

(二十三)构建青年教师能力提升机制。组织各学院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所有40岁以下教龄不足五年的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子”,开展教学“传帮带”活动,共同进行课例研究、课堂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学校建立“青年教师教学成长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创新青年教师培养模式;实施以课程为依托的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培养计划,每年选拔部分青年教学骨干到国内外著名高校进行课程教学进修。

(二十四)把教学工作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学生评教和学院评价工作;在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奖中,切实做到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教学研究项目与科研项目、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于不主讲本科课程,或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不能进行岗位聘任。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应根据其改进效果及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主讲教师资格,并调离教师岗位。

(二十五)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激励机制。出台《海南师范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改革现有教学奖励的设置方式和评选办法,严格评选条件,加大本科教学奖励力度,激发教师专注本科教学的热情和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动性。

六、加强教学质量控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制

(二十六)进一步健全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根据教学工作对教学管理的新要求,对原有包括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教学管理、教材管理、教学管理组织等多方面的教学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转变学校层面教学管理职能与方式,完善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模式,明晰学院教学管理职责,确立学院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推进教学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二十七) 以制度推动学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的制度化,进一步明确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课堂秩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平时出勤、平时成绩的考核。对缺课达到三分之一和未完成作业任务的学生,教师应按规定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

(二十八) 严格考风考纪,构建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杜绝学生作弊。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教务处会同各学院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及时认定,并移交学生处给予严肃处理。

(二十九)完善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常规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干部听课等教学监控体系,继续开展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继续以“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日常教学工作的监控,带动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