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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海南省教育厅2018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6 13:58:32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提交,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2018年度教育厅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网上须提交:1、结题报告书;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4、项目成果。

(二)纸质提交

1、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结题报告书,其中的经费决算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

(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

(4)项目成果,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须一致。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

四、提交说明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6日前办理项目决算。流程如下:申请人填写并打印《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申请人将三联单提交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做意见;最后,申请人凭三联单到财务处核对结题项目支出情况,完成资金决算表。《财务决算表》请先用铅笔填写经费支出(通过财务系统个人账号登录查询获得)以便财务处修改,最终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并盖财务处公章。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纸质材料请于3月8日前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附后)。

五、其他要求

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胡辑 

电  话:65880692(6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题报告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4、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