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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我校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9-01-10 07:33:30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1月9日上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海南师范大学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我校龙昆南校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海滨、县教育局局长傅永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永壮;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林强,省部共建办、教育发展管理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林强校长、陈海滨副县长先后在仪式上致辞,对校地双方合作表达了美好祝愿,希望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实现合作双赢,共同推动发展。

    林强表示,海南师范大学始终坚持为海南教育事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和科技支撑。这次合作,是双方准确把握国家发展战略,瞄准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需求,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校地综合优势的重大举措。学校在教师教育、一体化办学、以及生态学、化工环保、旅游、信息化等方面都能切实的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生态保护提供具体的合作项目。

    陈海滨代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我校一直以来对琼中教育事业的帮扶表示感谢,并介绍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作为“三江之源”“海南之心”的生态地位,希望借助海南师范大学的力量,围绕“打绿色牌,走特色路”总体发展思路,多方面支持琼中教育和生态建设事业。此次签约拓展了双方合作的维度,希望借助这个新平台加强双方的紧密沟通,早日结出丰硕成果。

    在融洽的气氛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海滨与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林强签署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海南师范大学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建立全方位教育联盟合作关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协同创新共享平台、促进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具体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琼中县人民政府与我校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琼中县人民政府与我校签署校地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