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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籍管理科

一、转学(转出)

1、学生向所在教学系提交经家长签名同意的《转学申请书》、《健康证明书》

2、所在教学系申批,系做出书面审批意见,出具该生《成绩登记表》、《操行评定》

3、接收学校提出同意接收的函

4、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5、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报告

6、凭省教育厅回函办理转学、离校手续

 二、转学(转入)

1、学生提交经家长签名同意的《转学申请书》、《健康证明书》

2、所在学校签署的意见,包括:《高考录取表》、所在学校的意见、《成绩登记表》、《操行评定》

3、所在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教务处审核并报请主管校长审批

5、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报告

6、凭省教育厅回函到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三、转专业

1、查看《学生手册》或登录教务处网页,了解转专业的条件

2、学生及其所在教学系填写《海南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教务处审批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4、教务处出具《转专业证明书》

5、原学生所在系出具《成绩登记表》、操行评定、组织关系等证明材料,送接收系

6、学生了解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情况,所缺的课程,用重修的方式补齐所缺课程的成绩

四、休学

1、学生因病休学,提出《休学申请》、市(县)以上公立医院的证明和海南师范学院附属医院的证明(两者缺一不可),报所在教学系审批

2、所在教学系作出书面的审批意见,系主任签名,系加盖系公章

3、教务处审批后,出具《休学证明书》

4、学生将《休学证明书》报送所在教学系、财务处、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图书馆,学生本人保留《休学证明书》原件

五、复学

1、学生持《休学证明书》原件、县以上公立医院的证明和海南师范学院附属医院的康复证明(两者不可缺一)到教务科申请复学。教务科审核后出具《复学证明书》

2、学生持《复学证明书》到教学系、学生处、财务处、宿舍管理科、图书馆等办理复学手续

六、退学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书》、家长在《退学申请书》上签字同意

2、教学系提出书面报告同意该生退学

3、教务处审核

4、主管校长批准

5、学生持教务处签发的《离校通知》书到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6、学生到教务处申请办理肄业证等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