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海南师范大学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和选聘“教育实践校外导师”工作的通知》安排,经教育实践基地单位申报与校外实践导师个人申报、相关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审议,现拟评定“海南中学”等21所学校为海南师范大学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拟选聘王芬等379名教师为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践校外导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实践科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核查。
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104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恕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老师、符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8771
特此公示。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