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师教函〔2026〕37号)、《关于开展校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26〕71号)等文件,学校对2024年及往年立项未结题的教改项目和“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等教改类项目统一进行结题验收。经教务处初审、校外专家评议,22项项目顺利通过结题验收,1项暂缓结题。另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25〕119号),经教务处审核并参与当次教学成果奖评审的9项项目符合结题条件,准予结题。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4日。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教研科提出,并提供必要的电子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悦,联系方式:hsjwcjyk163.com。
附件:校级教改类项目暨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题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