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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1 03:38:33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见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1 .本次转专业工作只针对 2011级、2012级在校本科生。个别相近专业可以在学院内转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关专业因专业特点限制不参与转专业工作;理科类与文科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2011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

二、转专业条件

参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操作程序

1.报名工作。各学院认真审核转专业学生条件,并于2013年3月8日前报送本学院2011、2012级学生符合转专业并自愿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名单样表见附件1)

2.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于第四周将通过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3. 若出现某个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超出规定比例的,将组织学生测试,按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汇总表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