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7-11 16:58:45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各培养大类同学: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学期末开展了2016级学生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系统根据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志愿及第一学年学业平均绩点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生成了各专业分流名单。专业分流结果经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予以了公示,现将正式分流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有关事项说明:
1.分流后学生的选课调整和跨校区宿舍搬迁等后续工作,学校会另行通知,于9月开学报到时进行。
2.分流结果公布后,若学生再提出转专业申请,则按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的具体规定执行,学校已发文通知,具体手续在下学期开学前三周办理。在公布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名单前,学生必须在分流后的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