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9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8-21 13:59:22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2019年海南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开始申报了。申报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已发布,现发布申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的通知,由于申报项目类型多,时间紧,请大家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及各项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各类项目要求及相关通知
2019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相关申报指南(详见以下相关链接)。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职人员,在职非在编人员申报须提供与学校人事处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dost.hainan.gov.cn/art/2018/7/31/art_462_5102.html),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16: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6:00,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书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留一份以备存档,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其他均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进行。
(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的通知(http://dost.hainan.gov.cn/art/2018/7/31/art_462_5101.html)、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的通知(http://dost.hainan.gov.cn/art/2018/7/31/art_462_5104.html)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研究项目的通知(http://dost.hainan.gov.cn/art/2018/8/1/art_462_5106.html),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9月26日16: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
纸质申报材料份数要求: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一式八份;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一式六份;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研究项目一式五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0月8日16:00,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书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留一份以备存档,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其他均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进行。
二、申报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填报(http://ywgl.hnkjonline.net)。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注册帐号
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将个人信息发邮件至学院科研秘书,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箱(即为此后的登录账号,最好是126、163、qq邮箱,不能是gmail.com、hainnu.edu.cn、sina.com等邮箱)、职称、手机号码、所在学院、拟申报项目类别。
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首次申报人人事资格,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首次项目申请人个人信息集中发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根据项目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创建用户,创建成功后系统会自动通过邮件反馈给学院,请学院 注意查收邮件并通知申请人按照邮件提示操作(点击并激活,设置密码)。
注意:往年已开通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帐号,不再重复注册,密码丢失,通过点击登录界面“忘记密码”窗口依次操作找回。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如有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可通过附件上传,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只有提交省科技厅后系统才能自动生成正式的PDF申报材料。
(四)学院审核与推荐:对照申报指南,学院对申报人超项、申报资格等问题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上报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打印的申请书每页必须显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如果没有,请更正打印机的设置。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合作研究单位盖章后由学院收集统一报送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和合作研究法人单位未盖公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统一采用蓝色封皮的羊皮纸进行胶装),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1、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份数及要求见上述相关通知,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含原件一份,且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原件”两字。2、海南省科技计划重大和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简称“重大和重点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学院签字并盖公章报送,所有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集并报送至校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电子版材料:“重大和重点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重大和重点汇总表”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资助额度及要求
1、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实行前补助资助方式,即2019年立项时按立项财政资助计划拨付相应专项经费,第二、第三年度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考核情况和立项财政资助计划拨付相应经费。
2、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
资助额度分为四个档次:A档100(含)-80(不含)万元,B档80(含)-60(不含)万元,C档60(含)-40(不含)万,D档40(含)-20(含)万。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项目评审和立项时,经费不予跨档调剂,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
3、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
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分为四个档次:A档为81-100万元,B档为61-80万元,C档为41-60万元,D档为20-4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支持方向的经费档次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项目评审和立项时,经费不予跨档调剂,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支持方向的经费档次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项目评审和立项时,经费不予跨档调剂,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
4、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研究项目
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分为重要、一般项目。重要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额度,需按实际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详细的测算依据;一般项目按定额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或8万元,只需编制一级科目预算。软科学项目的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可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资助方式。
(二)限项情况
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得继续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不能超过1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项目执行年限
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研究项目执行年限为1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年限为三年或两年的,如果填写两年或一年,则必须确保期限内能完成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因为项目一旦立项,将不允许延期。
(四)项目考核指标请根据项目实际如实填写,过高将影响项目验收,如果立项,考核指标不能消减,第一标注且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特别是考核指标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一旦立项,将不能更改,验收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五)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成员中若有校外人员,则必须与校外法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学校合同范本见附件2),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中,正式提交后,打印出有水印的申报书中参加单位意见处还须盖参加单位法人单位章(相当于来回两次)。按照相关申报指南,合作单位是企业的,合作企业必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完税证明材料等。还必须提供企业参与人员学历、职称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保证明(一年以上)等,如属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企业分配的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如果与企业合作申报,则必须详细了解合作企业的资质、信用、管理等,确保符合申报指南中的要求,确保能圆满完成所分担的任务,确保将来项目验收时,能提供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的合理票据等(如果项目立项)。
(六)“其他支出”一般不作预算,确需要预算的,则必须详细说明预算理由和明细。申请财政经费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经费预算表中“其他支出”请预算一定数额的财务验收审计费。“其他支出“不能预算设备费、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出版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以上已经预算完的科目。
(七)关于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间接费用”的填写。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细则(试行)》(海师办[2017]99号),“间接费用”预算按照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费后20%的比例编制预算。“绩效支出”按照间接费用的80%比例编制预算。“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预算编制填写方法见附件3。
(八)按照申报通知、指南要求,学校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两证2018年8月22日由学院从科研管理群中下载并转发。
(九)机关部门人员如需申报省基金,原则上,应按照所申报学科归属通过学院一起竞争评审推荐,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学院不能拒绝机关部门人员申报的项目参与评审推荐。
(十)二级学院对收集并报送材料、资格审核和组织专家评议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学院资格审核,是指对照申报指南,主要对个人限项、申报资格和资料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学院须组织专家进行对拟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议,并组织项目负责人针对专家评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定稿。若因个人超项、不符合申报资格或资料不全等问题导致审核未通过,学校将会酌情降低下一年度的支持力度。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申报要求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将前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及指定邮箱(附后)。
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春霞
联系电话:65880692(短号68692)
E-mail:keyanj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