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7-12 16:21:39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各培养大类同学: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开展了2018级学生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系统根据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志愿及第一学年学业平均绩点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已生成各专业分流名单(附件)。专业分流结果经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7年 7月 12日—2017年7月14 日 。
公示期内,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教务处办公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104室
电话:65882130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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