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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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心职能职责
通识教育中心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全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建构,课程的立项开发、检查实施、课程运行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1.通识教育理念、文化素质教育研究,关注全国高校动态;
2.确立通识教育领导小组、首席专家,确立通识教育目标与定位;
3.建立通识课程建设标准与制度,加强与劳动教育、专业教育有机融合;
4.建构纳入本科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核心课程;
5.组织开展通识教育课程立项,确立立项指南,开展多期课程建设,使得通识课程具有一定规模;
6.组织开展全校劳动教育,依托学生处、后勤处;
7.通过立项—中期检查—结项—评优--展示等环节,持续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建设;
8.每两年评选通识教育十大金课,树立课程样板。加强通识教育网页建设,加强优秀课程宣传;
9.适时召开国家、省级、校级通识教育大会,加强校级交流,推进学校通识课程质量建设;
10.组织开展通识教育课程的课堂检查,依托督学队伍,构建国家、省级、校级三级课程体系